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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广东)招生简章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1/22 10:47:00 | 浏览:786次 ]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的确立,金融在市场经济中的核心地位日益显现,使社会发展对金融人才的需求有增无减。尤其是目前股票及基金市场日益活跃,而熟练的金融人才只有3000人左右,人才缺口过万,金融行业是一座未开采的金矿。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培养具备扎实的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以及为了帮助在职的金融工作者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10年在广东举办金融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金融证券、上市公司、银行、投资、咨询、基金、资产管理、保险、期货及律师事务所等金融相关领域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已获得学士学位者可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二、金牌师资

  庄毓敏  黄  达  周升业  吴晓求  陈雨露  朱毅峰  沈伟基

  赵锡军  林清泉  张  杰  何  平  梁  晶   涂永红  季冬生

  三、专业优势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财政学专业全国重点学科历年评比名列第一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课程设置

  基础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经济学

  专业课: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国际经济学、商业银行经营、国际金融与外汇投资、投资学(金融市场分析)、高级公司财务、风险管理、金融信息管理、计量金融学、专业外语、

  选修课: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

  五、收费标准

  1、学制两年,学费24000元,教材资料费800元,报名费200元,均为一次性缴纳。

  2、申请硕士学位者参加学位课程考试、硕士学位论文指导及答辩等费用,另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交纳

  3、正式开学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做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六、报名手续

  1、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大一寸小一寸各四张及同一底板电子照;

  2、填写《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登记表》、《学历资格确认书》、《科研成果承诺书》;

  3、缴纳报名及教材资料费1000元。

  七、颁发证书

  1、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到课率达80%以上,颁发中国人民大学结业证书。

  2、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八、上课地点:广州天河路123号购书中心七楼多媒体厅

  九、咨询电话:400077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