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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行知中学“提前录取”招生方案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1/22 14:46:00 | 浏览:1933次 ]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招生条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学科成绩优秀者;参加上海市教委教研室认可的市级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具有突出的创新实践能力或特别有特长者。
(2)需要提供的材料:推荐生就读学校需提供《2012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推荐生本人可提供如下复印材料:(1)各 项荣誉证书(区级、市级),学科竞赛等第证书(区级、市级),课外实践活动(如艺术、科技创新等)得奖证明。(2)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特长的材料。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符合推荐资格的考生经所在初中学校按市教委规定的操作程序推荐,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备案。
(2)考生可根据我校在各区县的招生计划报考我校。5月13日9:00—15日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志愿填报。
(3)我校将按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规定的政策取档。根据需要组织面试(以电话通知为准)。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招政策、招生要求,综合考察,集体讨论,择优预录取。
(4)被预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中考,中考成绩不低于市教委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若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不予录取。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招生条件:参加上海市教委教研室认可的市级初三学科竞赛(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 力,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优秀成绩者(获得的各种奖励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指定的专家认可);思想道德品质有突出表现者;学习成绩一贯突出,综合成绩名列年级前 茅者。
(2)需要提供的材料复印件:《2012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各项荣誉证书(区级、市级)学科竞赛等第证书(区级、市级);课外实践(如艺术、科技创新等)得奖证明;其它能证明自己能力特长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