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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财务金融方向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1/21 14:13:00 | 浏览:1196次 ]
  浙江大学成立于1897年,前身"求是书院",是中国人最早自己创办的新式高等学府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之一。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浙江大学以严谨的求是学风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以执著的创新精神创造出了丰硕成果。浙江大学师资队伍整体力量雄厚。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2名,973项目首席科学家9名,长江特聘(讲座)教授51名,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7名。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和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为开展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由原浙江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学院、原杭州大学金融与经贸学院等单位组建而成。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现有经济学系、金融学系(金融学院)、国际经济学系(对外经济贸易学院)、财政学系;学院现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政治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一、培养目标:
  学院紧扣国家经济发展的定位,培养和提高在职人员的金融专业水平、经济知识水平及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适应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高水平金融投资人才,培养一批金融投资技能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通过学习使在职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素养,帮助学员更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本岗位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通过学习使具备条件的学员顺利取得硕士学位,为其未来职业发展奠定基础;为有数年职场经验的在职学员提供一个相互学习与借鉴、扩大和共享社会资源的平台。
  二、招生对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工作中表现良好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取得学士学位,并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并免试入学。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及大学专科毕业生,只能跟班上课,无资格申请硕士学位,但进修结束后只能取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三、培养方向及课程设置
  金融学--财务金融方向
  四、课程设置:
  自然辩证法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硕士英语、中级宏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中级货币银行学、金融专题、中级国际、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研究、公共经济学、投资学、国际经济学、财务管理五、学制学位
  研究生高级进修班学制二年,研修班由浙江大学资深教授全程授课,一般每月两次,隔周双修日授课。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所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考试,修满学分,成绩合格,课程学习结束时发给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符合国务院学位办申请学位条件的学员可申请我校经济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2)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全国统考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硕士论文阶段一般为1年,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我校将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注:全国统考每年2月底报名,5月下旬考试。外语统考约4-5级水平。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包括的课程内容均在我院开设的课程之列。两门考试可以分别通过,如今年考过经济综合,经济综合成绩可保留四年,英语总计还可考三年。
  五、报名材料及条件:
  1、报名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有学士学位一年以上(大专可报,无法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2、报名材料:报名表登记表并单位盖章签字,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照片贴于报名上。再交一张1寸两张2寸照片
  3、报名费:100元,开课前学费交清后退还。
  六、学习费用
  20000元/人,入学前一次性交清;书本费800元。
  七、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4000778922